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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疗期间的护理费的确定

来源:桂林阳朔律师网  作者:桂林阳朔律师  时间:2014-12-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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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治疗期间的护理费该怎么计算?法律上规定的方法是什么?需要哪些证据?以下是小编收集到的关于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如何确定,需要哪些证据的介绍,希望对您有帮助。感谢您的阅读关于治疗期间的护理费计算方法,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、护理期限确定。护理人员有收入的,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;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,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。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,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,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。

  治疗期间护理费的计算有三个基本参数: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、护理人员人数和护理期限。三个数据的乘积就是需要赔偿给受害人的护理费。以上每一参数都需要当事人举证证明。

  首先是护理人数的确定。

  护理人员原则是一人,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,法院可以参照其确定两人或以上的护理人数。所谓原则是一人,就是法院一般按照一个人计算护理费,即使实际上可能有很多人参与了护理,但法院在认定护理费时只能以一个人为准。因此当事人如果主张只有一个人护理,则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有人参加了护理,治疗需要其他人照顾属于生活常识,但是这个护理人,要么是聘请的护理人员,要么是与受害人存在亲戚或朋友关系,不能为了多要护理费而故意主张一个与受害人没有关系的高收入者。如果当事人主张两人或更多的护理人员,则需要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。一般而言,受害人的伤势越重,需要的护理人员可能不止一人,是否有必要多请由以上机构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判断。法院可以参考其意见确定护理人数。

  其次,护理期限的确定,需要由当事人提供医疗机构的书面诊断结论。

  受害人经过治疗恢复生活自理能力,有两种情况,一是受害人已经完全康复,比如出院证明,或者病历记载患者已经愈合。另一种情形是受害人没有康复,还需要进一步治疗,但已经恢复了自理能力,可以独立生活。通过医疗机构的诊疗过程记录和受害人的实际病情,可以判断护理期限。

  最后,护理人员收入的计算。

  这是护理费最关键的部分。法律规定了两种情形下护理费的计算,一种是护理人员有收入的,参照误工费的计算,而误工费的证据和证明可以参考上文内容。如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,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。这里,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如下情况:1、受害人需要的护理级别。2、当地护工从事该级别的劳务报酬。

  根据现行医疗护理的分类,医务护理分为特级、一级、二级、三级护理共四个护理级别,卫生部也根据各个级别制定了不同的护理规范,各种护理级别的收费,对于住院治疗的病人,根据医院护工的一般收费标准计算。当然,如果患者主张更高级别的标准,需要提供进一步的证明。至于护工在当地的一般劳务报酬,实践中一般是根据行业内的普遍报价确定。目前有些地方还出台了行业指导性价格,也可以作为认定劳务报酬的标准。

  不同的主张方法获得的赔偿是不一样的,如果护理人员中有固定收入者参加并且实际损失的,可以主张其为护理人员,而对于其他的情形,当事人可以提出比较高的护理级别个报价表,证明护理费用的合理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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